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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06-26][新聞]男子拒签字致孕妇身亡续:死者父母索赔121万

[06-26][新聞]男子拒签字致孕妇身亡续:死者父母索赔121万

死亡孕妇李丽云的父母向朝阳法院递交了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》,追加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,共计索赔121万余元。 去年,李丽云的父母将朝阳医院和肖志军告上朝阳法院,提出1000元的索赔。


李丽云的父母李旭光夫妇称,去年1月24日,他们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对被申请人朝阳医院提起民事诉讼,那时因李丽云死因没有查清,尚须尸检,而他们举债带来的5000元钱已经所剩无几,考虑到诉讼费的问题,所以才将索赔金额暂定为1000元。


现根据尸体检验报告,结合现有的证据,他们决定将向朝阳医院索赔的金额确定为人民币1218416.75元。其中包括停尸费、鉴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。李旭光夫妇认为,朝阳医院恶意侵权并坐视家属的损失,给家属扩大精神损失,所以在变更诉讼申请中向其另追加人民币70万元的精神损害扩大赔偿。


          某些记忆如同一道伤口,以为它已经痊愈,没想到一旦触及,仍然会痛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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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案子闹得沸沸扬扬,满报纸都是


          某些记忆如同一道伤口,以为它已经痊愈,没想到一旦触及,仍然会痛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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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回事,不清楚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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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属不签字,医院怎么救治!告什么医院?胡闹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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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面肯定有猫腻
抓賊有時就這麽簡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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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赔偿
就应该这样 让这样的男人不负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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闹得那么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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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算是抓住了颗救命的稻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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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这个事情大家都可以反省一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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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知道這件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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